《红色里程碑》(3)
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建立
——解放初期苏州四次党的代表会议简介
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1949年4月至1956年4月的7年间,苏州没有举行党的代表大会,地委市委的领导成员均由上级任免。这一期间,周一峰、孙加诺、韩培信先后继任地委书记,周一峰、李凌、刘中、鲁琦、吴仲邨先后接任市委书记。这一时期,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和上级规定,苏州市先后召开过4次党的代表会议。
1951年2月下旬召开的中共苏州市第一次代表会议,正式代表141名,代表全市1137名党员,主要讨论和总结了正在开展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与各项城市工作,对于改进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干部领导水平、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共苏州市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52年1月20日起召开,主要讨论了如何加强对“三反”运动的领导,把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正在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民主检查运动不断向前推进。会议经多次休会、续会,直至7月初“三反”运动胜利结束后才闭幕。
中共苏州市第三、四次代表会议,分别于1955年2月和1956年1月召开。这两次会议的主题均为总结上年度工作、确定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执行措施,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为继续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努力奋斗。第四次代表会议还首次选举产生了中共苏州市监察委员会。
链接之一: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在经过新中国成立后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后,1953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了以“一化三改造”为总任务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已实行地、市分设的苏州市委和地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首先认真组织由点到面、先党内后党外的总路线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接受了一次广泛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增强了贯彻总路线的决心和信心。在这基础上,地、市各级党政组织以扎实的工作全面推动总路线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项项重大胜利。
链接之二:日益高涨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苏州地委、市委组织开展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抓住农业合作化这个关键。在实施中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发展、稳步推进、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先典型示范再逐步推广的方法。苏州地委早在1952年5月就在市郊王根兴互助组的基础上,试办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摸索经验。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后,组织所属各县共试办了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农户215户,入股土地1862亩。
试点基本成功后于1954年起组织全面推广。1955年,针对合作化中一度出现的一些问题,先后两次暂停发展、展开整顿,在全面巩固后继续发展。到当年底全市农业合作社已发展至2万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近一半。
1956年起在继续全面推进初级社的同时,部署创办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迅成燎原之势。到年底全专区入社农户已达98%,其中入高级社的占77.8%。由此,苏州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链接之三:工商业的全面公私合营
对手工业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自1954年1月起积极而稳妥地加以推进。市委市政府根据政务院意见,研究制定了本市的改造方案。9月份选择苏纶纺织厂、苏州纱厂这两家骨干企业作为典型试点,实行公私合营,同时对其合并改组。随后一年多间视条件成熟程度,又先后公私合营了20余家工厂。
1955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推进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实行和平赎买的重大新方针后,我市迅速调整步骤、作出规划并组织实施。1956年1月初,市人民委员会(由原市政府改称)确定64家丝织厂、28家绸布店和人民商场内的38家私营商店作为全市首批筹备全行业、全商场公私合营的单位。一周后,32家私营染织厂老板到市纺织工业局呈送要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书,引起各行各业效仿。几天内几乎所有的工商业界都组织敲锣打鼓地向政府提呈合营申请书。市委、市人委分析认为,资本主义工商业及手工业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已是水到渠成,决定因势利导、充分鼓励。1月中旬市人委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全市3906户私营工业户、商业户、交通运输户全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批准3万多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小商小贩全部实行全行业合作化。同时决定实行先批准、再进行清产核资等具体工作。由此,全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以及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全部提前完成。18日,5万多市民举行庆祝会和大游行。苏州专区的对资改造工作也同步完成,1014户私营工业户、3.62万户私营商业户实行公私合营或合作化。从此,苏州的历史翻开了社会主义的崭新一页。
链接之四:毛泽东主席肯定苏州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955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毛泽东乘专列去杭州视察途中在苏州火车站停靠时,召见苏州市委书记吴仲邨、苏州市副市长、代市长惠廉和苏州地委书记孙加诺等上车,汇报苏州开展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工作情况。毛主席对惠廉列举私营工商业者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因素的事例和分析颇为注意。当惠廉说到苏州绝大多数私营工商业者都听党的话、拥护社会主义改造时,主席夸奖说:“很好,很好!你们可以好好干下去嘛!”。事隔1年多后的1956年12月7日,毛主席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谈到苏州市对资改造情况时说:“苏州的一位女副市长,她先讲工商界有四条优点,再说缺点,先鼓励后批评,又鼓励又批评,很好。”
1954年冬,苏州地委在昆山县茜墩区西宿乡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月,该乡13个建社两年的初级社合并成1个高级社,全乡677户农户全部自愿申请转入高级社,表现出了对高级社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极大信任与向往。苏州地委和昆山县委就此联合写出《这个乡两年就合作化了》的总结材料向上级报送,后被收入有毛主席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主席为该文加了一段近600字的按语,对处在“晚解放区”的昆山西宿乡的农民自觉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是三年而是两年就合作化、走到许多老解放区的前面去了,表示极大的赞赏和充分的肯定,指出:“群众中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毛泽东主席对苏州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指导,给苏州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激励着苏州干部群众不断再作新的探索,再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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