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四史”宣传教育,本办拟与苏州交投物产有限公司合作,对已投放的公交站台“红色灯箱”进行画面维护,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购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公交站台“红色灯箱”画面维护
(三)项目金额:2.45万元
(四)项目内容:
对已投放的公交站点“红色灯箱”点位进行画面更新: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加快苏州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04〕19号)第三条第(三)点“组建成立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公交场站建设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对公交首末站、枢纽站、途径站等实施统一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现有站场设施中的国有部分,由管理公司管理和经营。”姑苏区公交站台均由苏州交投物产有限公司(原苏州公交场站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站台内设施红色灯箱等为物产公司所有产权,具有合法单一来源性质。
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