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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1875-1963)

苏州地方党史人物 发布日期:2021-03-17 16:04 访问量:

沈钧儒(1875—1963),男,浙江嘉兴人。早年参加辛亥革命和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斗争。五四运动期间倡导新道德新文化。北伐革命时任浙江省临时政务委员兼秘书长。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曾遭到国民党反动派逮捕。1932年参加宋庆龄、鲁迅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率先响应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1936年5月与宋庆龄等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抗战时期在汉口组织抗敌救亡总会。1941年创议组织中国民主同盟会。1949年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一届、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一至三届副主席等职。1956年当选民盟中央主席。

在苏州从事革命活动概况

1928年任上海法科大学(后名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同时在上海、苏州等地执行律师职业,并加入吴县律师公会,前后于镇抚司前38号、景德路118号开设过律师事务所,常为由设在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审理的爱国进步人士出庭辩护。

1935年7月为《新生周刊》主编杜重远爱国冤案与江苏高等法院进行正义的抗争。

1936年11月因主张抗日、要求民主,与邹韬奋、李公朴等7名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领袖一起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2月4日押解至苏州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关押受审,与当局展开了不屈不挠、针锋相对的斗争。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于7月31日胜利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