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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调委会换届 筑牢基层治理和谐防线

来源: 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办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6-03-1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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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近期,苏州市司法局紧抓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契机,制发《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充实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力量。

系统部署,纳入基层组织建设总体布局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指导各地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整体部署推进。细化规范换届工作的程序步骤和时间节点,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员,确保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产生、依规运行,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治理能力同步提升。

下沉指导,源头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

指导督促各地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启动前,组织力量深入各村(社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现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业务能力、规范建设及辖区纠纷整体情况,针对性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严格落实“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群众认可、热心调解”标准,广泛推荐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选,积极发动辖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役军人、优秀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背景的热心村(居)民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从源头上改善队伍构成,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和队伍建设。

规范程序,确保换届过程依法有序推进

指导各地司法所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详细解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候选人资格审查、公示等制度规定,注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代表性、专业性和互补性,形成“老中青结合”、优势互补的调解队伍结构。指导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形式,产生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充分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下阶段,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持续跟进,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交接、制度完善及组织变更备案等工作,举办新任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档、不掉线,持续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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